別忘了你的權益!
由 amy 於 2007, 10月 31 - 10:15 發表
2007/10/31
所屬專案:
社區生態化設計講座與實作工作坊探索居家附近的空間!!
‧從1995年六月起,公寓的樓頂已經成為所謂的公共空間。也就是說,只要你是那棟樓的住戶,不管你的房子是租的還是買來的,你都可以使用喔!
‧1995年以前蓋的房子,同樣得遵守上述的規定,每個住在這一棟房子的住戶都有權利到樓頂上去。
‧沒有人能夠限制你到屋頂上的權利,就算住在最上層的住戶也不可以將往樓頂的門鎖住,更不能限制其他人使用樓頂。
‧樓頂是平均屬於每個住戶的,沒有任何一個住戶擁有較多的使用權,因此也沒有一個住戶有權要求另一個住戶離開樓頂。但住戶彼此之間應互相尊重。
‧樓頂可以用來存放物品,例如:植物、園藝和桌椅。它們也可以用來晾衣服、作日光浴和烤肉。
‧如果在上到樓頂上有任何的困難,可以通知你的房東或者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。
‧如和房東有重大糾紛,你可以聯絡你的區公所。他們提供欲申訴房東的房客免費的法律諮詢服務。
如需更多詳情,請洽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的公寓大廈管理科(02)2725-8388
或參閱網頁www.dba.tcg.gov.tw
* 所有資料均由中華民國政府的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管理處 公寓大廈管理科所提供。
你能夠上到你家的屋頂嗎?或者你辦公大樓的屋頂?或者你每天會經過的大樓之中最高的那一棟的屋頂?如果你有十分鐘的空閒,碰碰運氣,到其中一個屋頂上去一探究竟!城市的上空是十分寧靜的,而且你可能會對於你要走的方向(不論是肉體上或精神上)會有更明確的概念。如果通往屋頂的門被鎖住了,你也許可以說服友善的大廈管理員讓你上去透透氣。而在上去之前,別忘了順便帶點種子去綠化屋頂 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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